法律

从民生角度看中国信托业发展空间

  国有资产信托大有可为

  有观点认为,国有制是造成“国富民穷”局面的很重要的制度基础,把国有资产通过“国民权益基金”的方式具体分到每个公民手里,可以将公有制的所有者从“虚”变“实”。但所有权主体能否如约履行受托责任,按照全民意志去经营管理,并取得最佳效益,是这一问题的关键。

  国有资产信托是颇具吸引力的解决方案,以国有资产为信托财产,由合格的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用,并进行权力重构和收益结构安排。这种现代金融资本形式,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实现形式,实现由“以企业股权为主的产业资本形式”转到“以信托基金为主的金融资本形式”。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制度设计,信托运营中专业化的系统管理,受托主体勤勉尽责的自我意识,都可以避免政企不分和权力寻租的问题。无论是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和作为信托资产名义所有人的国家,还是作为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的全体民众,都可以从中受益。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体系的发展、市场经济微观结构的完善和信托主体对受托责任的深刻理解,信托将能够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兼容,成为行使全民所有权的有效方式。

  跨领域产品线逐渐丰富

  相对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而言,由于信托的制度优势在“跨领域”投资方面十分明显,将有望成为大类资产配置的主要平台。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国际化程度也在加强,金融资源的配置需要更加高效,这些因素加强了财富管理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另一方面,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服务和产品逐渐综合化,多层次金融市场格局已经形成,金融市场微观结构逐步完善。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对投资风险有了重新认识,高净值群体的规模数量和投资理念都在成长,保守稳健和分散布局的投资风格开始确立,资产配置将成为投资者的普遍理念。

  不仅如此,信托公司也具备成为大类资产配置平台的各种条件。首先,制度优势明显。随着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很多产品和服务的实现必须借助信托公司独有的“破产隔离”、“跨领域投资”等多重功能,才能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信托安排和财富增值计划;其次,跨领域产品线逐渐丰富。信托公司拥有覆盖不同风险、收益偏好以及流动性需求的产品线,能够利用自身信托机制和立体化信托产品结构的优势,整合自身或集团旗下银行、基金、证券、海外投资机构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产品渠道,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系列和项目资产池;再次,资产配置能力与客户服务能力得到改善。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也在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