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结走工程款,合伙人开出空头支票

  一方出资,一方接工程,本是好好的搭档,却因为一张空头支票闹得不愉快。昨天,刘女士来电求助称,与她搭档接工程的合伙人悄然结走工程款,面对她的讨要竟开出一张10万元面额的空头支票。

  刘女士是名小包工头,今年8月,以前合作过的搭档找到她,称在点军接了一个工程,但自己没有钱,需要刘女士出资金和劳务,两人共同完成。“对方可以接到工程,我们以前也这样合作过,所以找到我时,我当即就答应了。”刘女士说,很快她就让其工人投入到该工程中,前前后后她在这个工程上总共花费了10多万元。

  但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工程结束后,她多次找这名搭档,让其把工程款收回来,但是对方总是敷衍,后来她自己去询问,得知工程款早已结清。

  “谎言被拆穿后,他不得已说给我结账,给我开了一张面额10万元的支票。”刘女士说,哪知到银行取钱时,工作人员却告知这是一张空头支票。刘女士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她该如何维权。

  对此,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锐表示,签发空头支票的,我国法律有行政制裁、民事赔偿,严重的还有刑事制裁。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处以相应罚款;刘女士还可以要求出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2%作为赔偿金。赵锐建议,虽然对方开出的支票是空头支票,但是变相证明了两者之间存在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那张支票可以作为证据。以此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