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拒绝高利贷担保

  拒绝他人,最好直截了当

  当我们遇到某人的请求不合理,或者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甚至会有损自身利益的时候,银资网小编认为,应坚决采取拒绝的态度,大胆说:“不”。

  如果确实不能立刻做决定,或因某种原因不好当面拒绝,则应该明确告知对方考虑的时间,并要暗示回复,表示自己的真诚。

  此外,在拒绝他人之后,最好能为对方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其他途径或可行办法,向对方表达你愿意帮助他的诚意,以减轻对方的怨恨心理,从而挽回对方对你的好感。

  切记!在自己内心拒绝做担保人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我考虑考虑”、“我再想一想”等作为托词,希望通过拖延时间不了了之,或让对方知难而退。

  这种做法实不可取,不但贻误他人,空耗对方的时间,也显得自己不够真诚。万一遇到“一根筋”认死扣的人,到最后往往让自己下不来台,那就尴尬了。

  高利贷的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时,可能会面临着高利贷公司的暴力催款,此时只能寻求警察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虽然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也不代表不用还钱了,如果实在无力偿还就打电话与贷款方沟通,看能不能分期,如果实在是因为利息太高还不上了,那么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事实上只有24%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高于24%的利息其实可以选择不还。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