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同居引起纠纷,爱情

  四川新闻网绵阳频道12月19日(实习记者赖龙舟)日前,经过三台法院西平法庭10多次调解,发生在该镇的一起因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而涉及债务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1万元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半年的非法同居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化解。

  今年5月30日,西平法庭立案受理了魏某诉曹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查明,原告魏某与曹某于2005年2月17日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1月22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此后两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8年4月7日,因性格不合,魏某与曹某之间出现矛盾,不久两人就解除同居关系达成了协议,由曹某返还魏某19800元。协议达成后,曹某外出打工,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于是,魏某便经常到曹某家要钱,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加剧。

  审理时,由于被告人曹某本人没有到庭,因此被告人的父母拒绝给付该款。庭审后,为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多次上门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10多次的调解,最终达成由曹某一次性给付魏某1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