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高阳县卫生监督所回复网友卫生许可证一事

  4月12日关注了网友反映的《高阳县小吃店办个卫生许可证竟要4000元》一事,今天,我们收到了高阳县卫生监督所的回复,回复中对办理卫生许可证有可能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解释,一般情况下办理卫生许可证进行食品经营的人员都要进行健康检查,收取预防性体检费;对于逾期未办理许可证的经营者会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下附回复原文:

  河北新闻网:

  关于河北新闻网网友所提问题的答复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餐饮服务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但由于高阳县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我单位依据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食药监呈【2009】9号文件,“关于2009年6月1日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界定的请示”建议在省以下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卫生和食药监部门继续按照原来职能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再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各负其责。并经保定市人民政府2009年5月27日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高阳县卫生监督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责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卫生许可证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给予许可办理,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程序对违法相对人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我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条文执法及收费,收费项目只有预防性体检费和罚没收入。不存在超标准收费,更没有漫天要价的行为。

  高阳县卫生监督所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