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哪些财产易被转移

  离婚时哪些财产易被转移

  (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转移一般物品;

  (四)私自出售房屋;

  (五)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六)制作虚假的欠条;

  (七)虚报开支;

  (八)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离婚时如何防止转移财产

  离婚案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非法隐藏、转移且拒不交出,或非法变卖、毁损,使配偶他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使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活动受到影响的对这种不法行为的一方,法院在分割共有财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在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其已经分得的份额,另一方应得的份额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有非法行为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同时,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一方的这种违法行为,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予以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离婚的诉讼当事人一方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遇购置高档物品的情况,应在事后对之登记造册、复制购物票据等,此外,应设法掌握有关双方共同财产的证件和凭据,在提起离婚诉讼前或在离婚诉讼进行的过程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3)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