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内私募基金逐步“阳光化”

  2009年,中国经济市场渐别阴霾,迎来新的曙光,在经历了大牛市和金融海啸之后,方兴未艾的阳光私募基金已经成为投资精英们“掘金”的主要平台。屈指算来,阳光私募在中国已经走过了5个年头,在经历鼎盛牛市,遭遇金融海啸之后,阳光私募渐渐为投资者所认知。

  发展:

  说起国内私募基金的“阳光化”进程,应当追溯到2004年,私募基金开始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信托投资计划,这也标志着私募基金正式开始阳光化运作。其标志性事件是,当年2月,赵丹阳率先与深国投合作发起第一只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赵丹阳也被誉为中国阳光私募第一人。

  此后,2006年2月,上海银监局率先出手,就证券投资信托的规范化发展,召集沪上六家信托公司,上海国际信托、华宝信托、中泰信托、中海信托、爱建信托、安信信托(600816,股吧)商议。当年5月中旬,沪上这六家信托公司签订盟约,《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自律守则》亮相。

  在中国阳光私募基金发展的历史上,《自律守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其意义在于激励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结构化信托计划,将投入的自有资金设置在优先受益权和一般受益权之间,通过制度设计达到使信托公司更加勤勉尽责的效果。

  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3月1日期正式实施,这两部法律的颁布,更是极大地加速了私募基金募集的“阳光化”进程。按照新的规定,集合信托计划可引入合格投资者,投资人必须符合最低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以及个人年收入超过20万或夫妻收入合计超过30万这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同时,新办法在不限制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的基础上,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投资者概念的引入,在限制自然人规模的同时,对机构投资人不再设限,一定程度缓解了信托资金规模的制约,这使得信托基金更加符合私募基金面向特定客户群的要求。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规范发展,让私募基金看到了未来,迎来健康发展的阳光。

  2007年6月1日,《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更为国内私募证券基金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新合伙企业法》的核心是在有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由更多人承担有限责任,来解决资金募集的问题。《新合伙企业法》出台,进一步扫除了私募股权投资面临的法律障碍。一方面可以使私募股权基金快速发展所需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得到更快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关有限责任合伙制度的安排也消除了私募股权基金前期面临的法律方面的障碍。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可以由所有合伙人来商量决定的,更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同时,私募基金作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工具,将有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私募基金的阳光化操作,成为市场中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对手,对于市场上的其他投资主体,包括公募型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投资者,都是非常有利的,有利形成证券市场有序竞争的环境。

  现状:

  2008年和2009年是中国私募基金大发展的两年,也是中国私募基金经受市场考验的两年。在经历了2006年和2007年两年牛市之后,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蔓延开来,中国股市也因此陷入低迷。

  应该说,这场经济危机洗刷掉了牛市行情里的浮躁与急进,伴随着金融海啸的潮起潮落,国内私募证券基金也出现一系列新现象:私募证券基金财富管理模式越来越被市场所接受。信托型私募证券基金的收益水平也越来越好,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可。

  但是总体而言,目前国内的证券市场私募基金与成熟的外资私募基金相比,尚有差距。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基金得以在国外长盛不衰,信用程度高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凭着多年经过印证的投资经验,建立其在业内的品牌和信誉,以其投资组合和理念吸引到一批有雄厚资金的投资者,所以双方的合作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

  这种信用制度建立在健全的信用体系和托管人制度基础上,故很少出现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的操作是市场化的,管理人以其实力招徕客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有实现资产增值的迫切需求,并能自负盈亏。相比较而言,国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靠一些较为细致的、操作性强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目前,虽然我国私募基金逐步走向“阳光化”,但私募基金的监管还依旧比较宽松,不可避免的在操作上缺乏透明度。因此,私募基金不但要面临市场风险,还要面临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不利于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急需面对的现状,只有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并且建立符合国情的私募基金监管机制,完善基金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证券市场,中国才能真正迎来金融业的全面开放。

  第三方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监管不断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也逐步转变,市场投资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况,趋势投资与价值投资、分散投资与集中持股、关注重组与关注成长性,基金经理也各持己见,而私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的业绩也吸引了众多第三方机构的研究和评价,极大的丰富了金融市场。不仅如此,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出现,使得阳光私募相关信息散布于各信托公司平台,意向投资人难以遴选和作出全面性判断等难题,有望获得扭转。

  国金证券(600109,股吧)研究所旗下基金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涉足私募基金研究的专业研究机构,并于业内最早推出私募基金评级。而研究所下属的基金研究中心则是此项业务的核心部门。2007年伊始,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便致力于私募基金的研究和评级工作。

  目前,而国金证券研究所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最佳私募基金”评选活动正紧锣密鼓的展开,在方便广大投资者更为深入透彻地了解私募基金产品及管理人的同时,提高和扩大私募基金业的社会认知度,推动整个行业沿着“阳光化”的道路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