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合同可以补办吗?

  一、拆迁合同可以补办吗?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因为拆迁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你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如果拆迁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最好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拆迁协议潜在的法律陷阱有哪些?

  1、口头承诺陷阱

  实践中,拆迁方为了达到尽快签约,实施动工的目的,在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时,往往会开出各种极具诱惑,天花乱坠的口头承诺,而被拆迁人由于经验尚浅,往往信以为真,以为拆迁方的口头承诺会得以实现,按照拆迁方的要求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而当协议签署完毕后,拆迁方就对此决口不提,甚至矢口否认,而这时拆迁户才明白上当受骗,但也为时晚矣,所以对于拆迁方答应的补偿必须体现在书面文字上,口头承诺绝不可信。

  2、回迁陷阱

  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之分,产权置换即保证了被拆迁人有回迁和就地安置的权利,一般在面临旧城区改造时,被拆迁人房屋所在地段会因旧城改造而升值,故很多被拆迁人面临拆迁时,往往选择原地回迁而非货币补偿。

  3、空白协议陷阱

  空白协议说好听是协议,说不好听就是一张白纸,其实签订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不是不懂里面的利害关系而傻傻的签了字,而是在签订空白协议之前,受到了拆迁方的蒙蔽与诱骗,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口头承诺上,而被拆迁人以为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最终都会实现在空白协议上。但是协议被拿走后,拆迁方的嘴脸就会暴露的一览无余,他们会在上面随意填写补偿,与之前口头承诺的拆迁补偿相差甚远,而最终被拆迁人拿到拆迁方填写完的协议后,方才恍然大悟,而这时即使去法院起诉也因为没有证据很难胜诉。

  4、不留底陷阱

  拆迁协议属于拆迁双方,协商谈判最终共同签署的结果,作为合同的种类之一,双方在签署完毕之后,应各持一份以证明其在拆迁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实践中,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的幌子为由,骗走拆迁户签字或按手印的协议,且迟迟不返还到拆迁户手里,而一旦两份协议都被拆迁方拿走,拆迁方往往会擅自修改协议,这样就使被拆迁人的核心利益时刻处在风险之中,而且即使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也因为没有补偿协议作为证据,导致维权很难,因此拆迁户在签署完补偿协议后,必须相互交换留底,即自己必须保存一份已签订的拆迁协议。

  5、应该与谁签的陷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即必须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实践中,有的地方拆迁户会与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这些没有签订主体资格的单位签订协议,这些都是导致协议无效严重违法的情形。故一定要睁大眼睛分辨清楚。

  三、拆迁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将自有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3、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元

  2、结算方式: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第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第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第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

  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