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由谁享有呢,我国著作权如何登记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由制作者享有。根据即将生效的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属于一种视听作品中,且其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我国著作权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者递交材料;

  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