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申请仲裁。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仲裁:
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施工合同范围包括: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
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