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社保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