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关于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