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体经营的相关规定

  (一)凡属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个体工商业、以及个体经营的其他行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其合法权益和利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个体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纳税交费,遵守物价纪律和职业道德,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三)个体经营者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合法收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无偿占有。经过批准使用的厂房、店铺、场地以及其他经营设施,除按城镇建设规划必须拆迁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拆迁和破坏。

  (四)个体经营者按国家政策规定,经过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和限制。

  (五)个体经营者所需要的原材料、货源,凡市场已经放开的,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属于计划供应的部分,当地商业、物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分配、积极安排。

  正文: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兹有_____(以下简称借款户)向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分行_____支行或办事处(以下简称放款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并愿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办理借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具体用途是:(写明:品名、数量、单价等)第二条借款户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借款。如挪作它用,放款银行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和应收的利息。第三条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放款银行贷出之日计算,保证每月还款______元,利随本清,如逾期还款,放款银行对逾期部分的借款按现行利率加收利息。第四条本户向银行借款,除以____作为抵押外,并愿找在本市工作的职工一至二人担保,担保人愿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经济责任。第五条放款银行如发现借款户的活动危及银行贷款安全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第六条此项借款现行利率为______,如银行利率有变动时按新规定办理。第七条借款户因故无法偿还借款时,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或追究担保人以清理贷款。第八条借款户填写借据一份,送放款银行办理贷款。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退回抵押品,本借据同时作废。第九条本借据如有未尽事宜按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户印章:住址:电话担保人姓名及印章:12住址:12核对担保人印章:电话:12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六)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