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政部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铁道部:

  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我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是《会计法》规定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对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等,具有重要作用。《办法》作为《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之一,在总结我国会计证管理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措施,对加强会计队伍管理和规范会计秩序,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办法》的贯彻工作,保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组织好会计证的清理换证工作

  凡在2000年7月1日前已经按照规定取得有效会计证的人员,视同其已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其所持有的会计证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可以直接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虑到清理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已在近期组织进行了会计证的清理换证工作,因此,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理换证的工作进度,在200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换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办法》中,应当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办法》授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应当及时制定并报我部审批;《办法》规定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不得在组织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的培训、考试、年检等工作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

  (四)切实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续管理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年检和从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后续管理制度,并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会计工作实际,逐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续管理措施。

  (五)实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现代化

  为了有效利用会计人员信息资源,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逐步采用IC卡,并实行电子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我部将统一设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格式、证书样式、证书编号规则、证书印制组织方法等。具体事宜,我部将另行布署。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办法》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铁道部:

  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我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是《会计法》规定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对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等,具有重要作用。《办法》作为《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之一,在总结我国会计证管理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措施,对加强会计队伍管理和规范会计秩序,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办法》的贯彻工作,保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组织好会计证的清理换证工作

  凡在2000年7月1日前已经按照规定取得有效会计证的人员,视同其已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其所持有的会计证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可以直接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虑到清理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已在近期组织进行了会计证的清理换证工作,因此,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理换证的工作进度,在200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换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办法》中,应当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办法》授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应当及时制定并报我部审批;《办法》规定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不得在组织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的培训、考试、年检等工作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

  (四)切实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续管理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年检和从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后续管理制度,并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会计工作实际,逐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续管理措施。

  (五)实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现代化

  为了有效利用会计人员信息资源,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逐步采用IC卡,并实行电子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我部将统一设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格式、证书样式、证书编号规则、证书印制组织方法等。具体事宜,我部将另行布署。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办法》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

  第三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四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和年检

  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的三十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五章罚则

  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