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

  一、如何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要遵守劳动合同法才能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赔偿的发生,辞退员工遵守劳动和同法需要注意以下正确方法: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

  3、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4、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5、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t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二、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没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