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确定美容纠纷权责

  赵女士在一家美容院做面膜后,经常肚子疼,脸上开始长红痘痘,而且越来越多。赵女士要求中止美容合同,美容院却不同意退款,事情至今尚未解决。宁波工商所的同志表示,由于长痘痘的原因不好判断,可能是产品有问题,也可能是当事人过敏,建议到医院鉴定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像这样的纠纷,如何解决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侵犯呢?恐怕不是那么好办的。这引着我们去思考,消费者去美容院美容,双方应有什么样的权利和责任?

  一般来说,消费者去美容院美容,尤其是时间较长、次数较多的美容,都是听信了美容院能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效果的介绍或承诺;美容院不会告诉消费者可能有什么副作用,带来什么危害。因此,一旦产生了危害,双方都会认为对方应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判定?恐怕只好去医院做鉴定。如果完全是消费者的责任那好办,否则就有了美容院应如何赔偿的问题。比如,长痘痘是因为消费者过敏,那么美容院事前有没有提出做过敏测试?美容院是否有责任而且必须做过敏测试?比如,是美容院的服务或所用产品有问题,那么美容院应退还全部还是部分美容费用?应该承担因危害而产生的索赔等纠纷解决也好有个依据。在标准产生之前,如果发生了纠纷只好通过现有的途径寻求解决。

  一个公认的合理的标准,不但要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要保障美容院、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销售场所的利益,应能够促进行业的良好发展。标准的产生需要政府、商家、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由于涉及到很多细节和多方面的利益,实际操作起来比较难,因此恐怕还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