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下落不明,起诉担保人调解获清偿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2014年11月12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调结,因债务人下落不明,原告高先生起诉担保人夏某获得法院支持,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担保人夏某同意承担担保责任,经调解达成了还款协议。

  原告高先生诉称:2014年5月8日,债务人张某因生意周转向原告高先生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被告夏某在借条担保人栏处签名,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借款到期,经多次催要,张某未清偿,担保人夏某亦未履行担保责任,由于债务人张某不知道下落,无奈起诉要求担保人夏某清偿,请求支持诉请。

  法庭上,被告夏某辩称:自己的确是担保人,现在张某暂时不知所踪,但会积极寻找,请求给予一定时间还款。

  经法官释法调解,被告夏某答应尽快归还,承担担保责任,并与原告高先生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夏某于2014年12月25日前给付原告高先生人民币3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