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连续亏损注销的条件

  公司注销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一)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二)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

  (三)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

  (四)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

  (一)国税地税注销

  (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备案。需要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表格。

  (三)登报公示公示的报社需要当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格式。

  (四)登报45日后,到工商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水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