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钱怎么打官司?

  能。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济途径解决。那么,法律援助有哪些规定呢?

  (一)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

  《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公民有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诉讼辩护、代理;(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3)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5)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6)请求国家赔偿;(7)公证;(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一般条件:①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②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特殊条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对其是否具备一般条件无须作实质审查,即可经过人民法院指定获得法律帮助。如《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盲人、聋人、哑人、未成年人,可能依法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

  (三)申请法律援助程序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5)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四)法律援助的形式

  (1)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行政复议,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法律援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