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俩违法经营者被行政拘留

  砸开贴了关停封条的电箱玻璃,私搭电线开机恢复生产。3月26日下午,安昌两名违法经营者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24日,安昌镇对小微排污企业关停对象全面开展“回头看”,发现原本处于关停状态的前畈村“天河XX”、“佳勒XX”两家XX加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据了解,这两家加工企业是邻居,因整治不达标,去年底被安昌镇整治办关停,且在电箱上张贴了封条。后来他们在贴了封条的电箱玻璃一角处砸开一个洞,接上电线,偷偷生产。

  3月26日,安昌镇联合公安部门采取行动,责令他们停止生产经营。同时,公安部门对这两名经营者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以200元罚款。

  “这些违法者以为不撕毁封条就是不违法了。”安昌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两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为巩固小微排污企业整治成果,目前安昌镇对停产整治企业实行镇村干部“点对点”包干监管,督促原料清理、设备拆除到位,严格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该镇整治办联合电力、环保、派出所和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对关停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发现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