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效委托的情形

  1、委托价格超过当天涨跌幅限制。

  2、非交易时间委托无效。

  3、上海交易未指定,所进行的全部委托均无效。

  4、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数量非1000的整数倍,则申购与配售的委托无效。

  5、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价格与定价不符或超出限价范围,则委托无效。

  6、配股输入的数量或价格不符时及超过配股缴款日,委托无效。

  7、同一帐户只能一次申购新股,多次委托无效。

  8、零股买入委托无效。

  1、转委托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

  2、转委托原则上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代理人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代理人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3、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而转委托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依法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

  4、代理人只能在其享有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向复代理人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但不得超过其代理权限。

  5、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转委托之代理人的代理人,故复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无效委托是指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规定一个交易日中股票的涨跌幅为±10%,如果委托的价格超过了这只股票当日的涨跌最大幅度,就视为无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