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认证法律关系当事人及其行为
一。认证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
二、当事人各方的行为规范
(一)认证机构的义务
1、可信赖系统的义务
2、担保义务
3、持续义务
4、忠信义务
(二)证书信赖人(证书用户)的义务
就认证机构的用户来说,其应当承担以下几项义务:
1、就请求发放证书时提交的有关重要信息的真实性负担保义务。
2、接受证证书后,用户向认证机构承担补偿其在颁发证书或公布证书中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义务,
3、一旦接受认证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证书中所指明的用户则应承担合理注意义务,保密私人密码,防止将其披露给其他任何未经授权限制用户数字签名的人。
(三)证书信赖人的义务
相对方(签名信赖方)应当采取适当的行为,以确保相对方对该证书信赖是合情合理的。
1、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签名的真实性;
2、在电子签名有证书证明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被中止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