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给员工转正违法吗

  如果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最长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此时不算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员工转正后业绩不达标,公司要辞退员工的,应当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试用期满前5天,通知员工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

  (二)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进行个人鉴定。

  (三)本人填写《员工转正评估表》进行评估。

  (四)部门主管对试用员工再次进行审核评估打分,同意其是否转正。

  (五)人力资源部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评估并填写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六)总经理做最终审核,总经理同意转正,则按期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若总经理不同意,则延长试用期或者直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