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王连洲、李诚:关于公益信托的灵感拾遗

  在公益事业方面,信托也有作为。

  目前,我国有大量从事慈善、科技、学术、宗教、环保等公益事业的基金会,拥有庞大的公益基金。(编辑)

  各基金会在运作中存在两个普遍的问题:一是由于对基金会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公益基金往往没有用于捐助其章程欲达到的目的,而移作他用;二是由于基金会的理事多为社会知名人士和文化人士,缺乏理财的专长,难以使公益基金保值和增值,以致影响了事业的继续与发展。

  若采用公益信托的形式加以管理,将基金委托给专业的信托机构去经营,不仅能有效地使基金资产保值和增值,而且可以加强对基金使用方向的监督,从而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