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进口关税怎么算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1、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同时缩小1项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次降税。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整。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除此前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继续实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协议》实施之日起,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

  2、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规定,对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进一步降低。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是增加政府收入和保护本国商品生产的手段之一。

  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