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流程

  (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二)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三)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的;

  (二)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下列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变更登记:

  1、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4、土地使用权期限变更的。

  (五)不动产灭失、不动产权利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异议登记;

  (七)更正登记;

  (八)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二)买房办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证件遗失要补办,就不必像以前一样自己去登报声明,而是登记机构免费提供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

  (三)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四)交易更安全。进行统一登记后,信息可依法公开查询,以保障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