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补贴收入交税吗

  我国境内的企业,补贴收入与政府补助也不一定就必须要向国家交税的,比如说公司向政府申请的补贴金额,是按照单独支出进行核算的,或者说政府补贴金额有专项用途,符合国家具体的管理要求的话,也可以不交税。不过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补贴收入都需要向国家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规定: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即:先将职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及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①、月工资超过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个人月工资不足50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月工资)。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③、对于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同时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处理,将所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其实我国境内的企业,补贴收入与政府补助也不一定就必须要向国家交税的,比如说公司向政府申请的补贴金额,是按照单独支出进行核算的,或者说政府补贴金额有专项用途,符合国家具体的管理要求的话,也可以不交税。不过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补贴收入都需要向国家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财政性资金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