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监局要银行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授信开展自查

  媒体获悉,上海银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授信情况开展自查,并于11月5日前上报相关数据。

  媒体获得的《关于开展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授信情况自查的通知》显示,自查内容包括:2013年10月份以来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新增授信支持情况;截至2014年10月末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及建成项目(违规项目指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提供各类融资支持情况。

  上海银监局表示,此举是为了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55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

  银监会在今年3月中旬下发55号文,明确将推动化解产能过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银行业转型发展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要求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好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化解产能过剩的同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银监会并要求,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主要通过严格标准、上收权限等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在产能过剩行业内,要区别先进和落后,通过科学设定信贷标准分类施策。

  浙江地方银监人士对媒体表示,“产能过剩行业是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的一大风险隐患,我们要求辖内银行每个季度上报户数、贷款余额等情况,尤其是五大产能: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电解铝、船舶,进行重点监测。”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主席尚某某在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也明确今年下半年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便是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扩散,重点监控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风险。

  尚某某要求,针对这些重点风险,按照表内外授信全口径监测,实行名单制管理,对重点风险点指定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风险“引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