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