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如何处理

  新规下,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是可以合法继承父母留下的老房子的,这一点,城市子女可以放心了。但是,如果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父母留下的老房子是由户口还在农村,且没有和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则城市子女才可以继承。

  但是,在这里,大家要明白2个概念。一个是宅基地,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关于宅基地,个人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是不可以用来继承的。

  房屋所有权:虽然宅基地没有所有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个人所有,是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个人对其拥有所有权。

  既然,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那即便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又有何用?还能背在身上?根据新规,实施“地随房走”,也就是说,只要是你合法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续使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地随房走”。

  在很多老一辈人的观念里,只有“养儿才可以防老”,而女儿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那是别人家的儿媳妇了,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理应都让儿子来继承,但是,现在那种旧观念已经过时了。

  而现在,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继承权上也应该是平等的,新规《民法典》中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样一来,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可以合法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以及其他财产了。

  关于父母留下的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经常性引发争议的,有些亲兄弟姐妹为了争夺遗产,不惜大打出手,甚至闹上法庭,也是常有的事情。

  在新规下,关于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也是做出了详细的说明,《民法典》中规定: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等分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

  这里要重点说一点,新规下,增设代位继承制度,什么意思?原文是这样说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