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375个非法网站被关闭

  自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会同公安部、工业信息化部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网络版权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8月1日,三部委在总结以往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第五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王自强介绍说,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将网络影视传播、文学网站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将传播淫秽色情、非法违禁内容的侵权盗版案件作为重点打击案件,始终保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的主动监管。即要求各地版权执法部门明确主动监管的对象,列出重点监管的网站名单,要求重点网站按照“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其传播的作品是否取得授权进行主动检查,消除侵权盗版隐患,规范其网络使用作品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对3130家重点网站实施主动监管,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58件,关闭非法网站375个,采取责令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的临时性执法措施556次,罚款总计1337500元,没收服务器163台。此外,向司法机关移送25起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2009年专项行动呈现出三个新的特点:

  一是针对网站内容传播的新特点,通过版权手段加强内容管理。此次专项行动将同时存在侵权盗版又传播淫秽色情、非法违禁内容的网站作为重点治理对象,通过部门协调,整合执法资源,予以严厉打击。在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部门共查处40多个侵权内容与淫秽色情、非法违禁内容并存的非法网站,查定的此类网站占整个专项行动的12%,其中江西的A199网站、tom500网站和山东的中国宽带影视网站传播侵权及淫秽内容案,在依据著作权法予以严厉处理的同时,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网站主动监管,建立和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长效机制。2009年专项行动重视规范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使用作品行为,各地版权部门实施主动监管的重点网站达到3130家,包括淘宝网、百度、搜狐、新浪、迅雷、优酷等具有全国影响的知名网站。

  三是提高技术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网络版权执法的主动性、有效性。针对网络与数字条件下作品使用和传播容量大、传输快、容易复制、隐蔽性和可变性强等特点,国家版权局和各级版权部门切实加强技术监管能力。国家版权局帮助各地版权部门配置网络侵权取证等技术监控设备,加强与专业公司的技术合作,对重点作品、重点网站的传播行为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主动发现能力,改变了过去依赖权利人投诉和公众举报被动执法的局面,增强了网络执法的主动性、有效性和精准性,适应了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执法,为全面、主动、有效、点对点的网络版权执法提供了有效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