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层面的规定:

  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当事人对赔偿费用支付方式的协商可以包括:

  (1)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

  (2)如果是分期支付,分几期,每次付多少,要不要考虑物价变化因素;

  (3)要不要支付利息,利息如何计算等。

  当事人可以根据赔偿数额的多少,受害人对赔偿费用的需求程度,侵权人的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对赔偿费用的支付进行协商。

  2、协商不一致的一次性支付。

  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得到全面和及时的弥补。因此,如果当事人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后,受害人不同意分期支付,侵权人就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费用。一次性支付,可以彻底了结纠纷,避免受害人对侵权人未来能否按照约定支付的担心。

  3、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行为人一次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况,侵权责任法虽然要填补受害人损失,但也要兼顾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损害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害,所以应根据受害人实际受到的财产损失,确定侵权人所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数额。

  这里的“其他方式”,是指依法不能自由买卖的“财产”,因为没有“市场价格”,只能采用别的计算方式。“其他方式”包括:

  1、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有计算标准的情形,指采用该规定的计算标准;

  2、无规定的计算标准,当然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计算标准或者协商确定财产损失金额;

  3、在既没有规定的计算标准,也不能通过协商约定计算标准或者确定损失金额的情形,法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赔偿款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