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的优势,申请的情形?
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的优势是:
1、是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必然要求。
2、为实现公正这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终极目标之必然要求
3、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
4、对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手段加以救济。
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申请情形有:
1、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4、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
5、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6、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1、车辆驾驶人报警,交管部门到现场处理;
2、交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
3、交管部门对于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起诉;
4、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罚;
5、执行处罚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