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具体有哪些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我们自收到用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用户说明解释清楚。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用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投诉部门:*********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用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地点:***********

  1、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l9000——2008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质量是指建

  设工程施工活动及其产品的质量,即通过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满足建设单位(业主或顾客)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合格”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可与建设单位商定更高的质量要求,或自行创造更好的施工质量。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注意事项: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