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证明儿子是领养的

  视收养地点而定,比如你在路上捡到的,医院抱养的,孤儿院领回的,亲戚朋友家收养的各个情况都不一样,路上捡到的,第一时间要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检查小孩身体情况,记录发现小孩地点,随身物品和相关的信息备案,确定是人家抛弃的,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和民政局申请小孩监护权并领养该小孩;医院抱养,情况差不多,该小孩父母亲人没有能力抚养:比如意外生产,未婚先育,单亲母亲产后死亡等等其他原因导致该小孩无依无靠,可以让医院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和民政局备案申请上户口和证明监护权,然后领养。

  收养登记证、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三)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