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被辞退,员工与单位打官司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两天,北京中艺在线广告有限公司的徐女士等10余名没签合同的员工被通知不用再上班。劳动仲裁委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前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徐女士说,她从2000年9月开始到北京中艺在线广告有限公司任职,一直没和公司签过书面劳动合同。徐女士本来想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签上一份合同,然而去年12月28日开始,公司停止给她安排工作,停止提供任何办公条件,办公室也已上锁。

  因认为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事实辞退,1月8日,徐女士到宣武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1月30日,仲裁委裁决确认她与公司自2002年6月至今年1月7日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外,公司要支付她2007年12月的工资2665余元。裁决后,公司不服,将她告上法院。

  广告公司要求法院确认徐女士和公司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徐女士说,公司之所以要求确认他们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目的是逃避补缴三险,对此,她坚决不同意。前天,因调解不成,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