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去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上升五成,警方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4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1人,同比分别增长55.60%、49.72%。通过刑事打击,共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5亿元。

  具体案例如下:

  1、南京葛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1月,南京市局浦口分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葛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等4人。经查,2013年9至11月,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在经营南京某制衣有限公司期间,伙同财务总监、生产部部长等人,拖欠587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01.27万元。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后,葛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等4人被取保候审,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无锡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8月,江阴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经查,2014年3至7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经营江阴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期间,拖欠4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2.68万元。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蔡某某限期支付后,到期仍拒不支付并逃匿。2014年12月5日,蔡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徐州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1月,徐州市局贾汪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依法对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查,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经营徐州市某建材厂期间,拖欠4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8万元。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责令孙某某限期支付后,到期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被取保候审,4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18万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4、常州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7月,常州市局钟楼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经营常州市钟楼区某服饰有限公司期间,拖欠10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40余万元。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蔡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被取保候审,106名劳动者被拖欠的140余万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5、南通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7月,海门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经营南通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拖欠11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08万元后逃匿。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熊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6、盐城叶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3年1月,东台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依法对叶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经查,2012年2至12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经营东台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期间,拖欠17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20.39万元。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期限届满叶某某仍拒不支付并逃匿。2014年11月25日,该服饰有限公司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叶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7、扬州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12月,高邮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查,2014年1至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经营高邮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拖欠157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420余万元后逃匿。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张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镇江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10月,镇江市局丹徒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经查,2014年3至7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在经营镇江某轴承有限公司期间,拖欠6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0余万元后逃匿。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周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取保候审,6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30余万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9、泰州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3年9月,兴化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查,2013年2至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经营兴化市戴南镇某大酒店和某咖啡语茶加盟店期间,拖欠2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9.8万元后逃匿。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通知书后,期限届满刘某某仍拒不支付。2014年8月11日,刘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0、宿迁朱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年8月,泗洪县公安局根据县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朱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2人。经查,2014年2至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杨某在承建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水电、消防工程过程中,拖欠1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8.5万元。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通知书后,朱某某仍拒不支付并逃匿。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2人被取保候审,1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28.5万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