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拆迁个体租户可以要求赔偿吗

  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可能不是产权人,而是承租人。

  房屋遇到拆迁,承租人房屋使用权不得不终止,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因拆迁终止了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

  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费、搬迁费等补偿。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很多承租人的合法利益都被剥夺了,常见的是拆迁方不予补偿或拆迁方支付补偿款給房东后,房东截留补偿款。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承租人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来解决该纠纷。

  (1)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网友提问:

  拆迁私有住房时,对所有人、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律师回答:

  (1)被拆除房屋为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的,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