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共服务行业不该有“巴黎香水”心态

  连日来,针对燃气调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和广大消费者一样,对郑州燃气公司提出了种种疑问。11月11日,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代表们的疑问,进行了逐条回复。燃气公司称,天然气是“巴黎香水”,不能像自来水一样滥用。(11月12日《东方今报》)

  与郑州热力公司对听证信息与供暖成本遮遮掩掩相比,郑州市燃气公司针对听证会代表提出的质疑,逐条进行回复,体现了尊重听证代表知情权的姿态,也有利于消除消费者的怀疑空间,值得肯定。但是,我不敢苟同燃气公司“天然气是巴黎香水,不能像自来水一样滥用”的解释。

  当然,笔者能够理解郑州燃气公司这番解释的苦心。自来水来源充足,价格低廉,消费者随便使用也没有关系;但是天然气资源紧缺,“物以稀为贵”,消费者节约使用,燃气公司提高供气价格合情合理。但是,这样的涨价理由总让人觉得有些牵强。

  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燃气公司属于经营性企业,并非政府机构,燃气从外地购进,价格成本较高,燃气公司拟定涨价也无可厚非。但是,无法回避的是,城市供气是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燃气行业具有特殊的垄断属性,全城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燃气公司显然不能把自己简单地界定为经营性企业,用纯市场眼光衡量天然气服务。摆出“天然气是巴黎香水”的托词为天然气涨价制造舆论,而忽视天然气行业的公共性。

  供暖涨价,天然气涨价,消费者无疑具有压力。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应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就天然气涨价的问题,向燃气公司提出质疑,既是在为消费者主张权利,也是提醒燃气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无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味哭穷,标榜天然气如何如何特殊,为涨价找理由。同时,这也是在提醒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把事关城市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燃气公司归类于经营性企业。放手让消费者与燃气公司不平等博弈,让燃气公司独家卖“巴黎香水”。政府应该思考如何优先发展像天然气这样的公共服务产业,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脉络是清晰的。燃气公司申请听证涨价的根本路径应该在于,取得政府财力支持,在保证燃气行业特别是民用气公益性的前提下,公开天然气价格成本,考虑消费者实际承受能力,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并征求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确立新的天然气价格标准。而不至于摆出“天然气是巴黎香水”这条不像样的涨价理由。

  如果不厘清这些基本问题,不仅消费者仍然心存疑问,自来水公司也会站出来“辟谣”,说自来水也如何如何宝贵,申请涨价。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其他公共服务行业都以“巴黎香水”心态自居,纷纷跟风涨价,势必把消费者推向无奈又无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