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场超市须设投诉台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今后将在全国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主要经营场所将普遍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由经营者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商解决消费纠纷。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已经提前试点消保维权新机制。今年要指导帮助全市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型商场、超市、市场设立投诉台,配备专兼职消费纠纷处置人员。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刚制定的《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22条工作措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减少消费纠纷。对发生的消费纠纷要明确责任,消费纠纷95%以上要由经营者解决,工商机关行政调解消费纠纷的效率要大幅提升,力争使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8%以上。为此,在全面做好营业面积6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商场和农贸、专业批发市场客服机构建立与运转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全市营业面积6千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型商场、超市、市场设立投诉台,配备专兼职消费纠纷处置人员。

  在全市中小店铺、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制,根据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明确经营责任,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做出“无障碍退换货”和“先行赔付”的承诺,并上墙公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从今年起,青岛将强化消费维权人员力量配备。全面建立基层工商所专职调解员制度,每个工商所配备1-3名专职调解员;继续招聘精通法律、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人士和律师壮大社会维权队伍,发挥其“眼睛”和“耳朵”作用,动员和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帮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不出商场就能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