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惩治消费欺诈需乱世重典

  虽然距离2014年的“3·15”还要好几天,但是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息已经是铺天盖地了。既有消费者的呼声,也有国家的立法。

  在最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增加了,用户购买产品之后,可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此条款的推出除了第一次以法律明文的形式将退货问题加以提出之外,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冲动消费的权益。

  虽然也有观点认为,无条件退货会造成大量的退货再售现象,最终弱化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同时也会造成卖方权益的损害。这些说法虽然看起来各有道理,但由于新条款对无条件退货的商品种类做出了限制,很多鲜活或者无法二次使用的商品并不在允许退货的名录之列,所以也就限制了买方权利的滥用,损害卖方权益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了。

  不过,虽然国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口袋越扎越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仍然还有一些领域存在着漏洞。比如网购砍单现象,宽带缩水,退费难等。

  日前曾有上海的消费者杨先生向媒体反应,因在某知名电商网站“某东”上看到原价1.98万元的进口冰箱优惠至1000元促销,卖家是进驻该商城的电子旗舰店,于是就付款下单。在付款后,该卖家也确认了订单,并且操作了发货,由厂方自送。杨先生还在当天晚上收到该网上商城发送商品已出库的发货短信。但是几天后,该品牌旗舰店却打来电话,称商品标价错误,无法送货,要求杨先生取消订单,并以赔偿300元优惠券了事。

  除了电商砍单,在我们日常都要使用的宽带领域,此类欺诈事件也时有发生。日前就有消费者向媒体投诉称,自己在出租屋内办理的某品牌宽带业务,由于搬家,且新居地址不属于该品牌宽带的业务覆盖范围,所以需要退订。但在退订过程中,却收到了宽带供应商的刁难。实际上,上述例子还并非是问题的全部,除了搬家之外,诸如带宽达不到宣传效果,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也频频见诸报端,这些都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不小的损害。

  原则上来说,如果在电商网站上标示了产品售价,且已经确认发货。那商家就没有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当承受相应的赔偿。但目前在我国,对此类行为的惩戒措施,显然还不到位。这也就造成了电商网站袒护其第三方卖家,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发生。

  至于宽带业务,由于已经不再使用,且已提前告知,宽带运营商理应为用户办理相应周期内的退费业务;而网速如果不达标,则与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相同,选择退费自然也是无可厚非。这种退费的服务,理应适用于网络产品的销售,然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小的宽带运营商,消费者办理服务退费时,往往都会遇到种种刁难。

  由于小运营商管理服务的不规范,遇到消费欺诈的风险非常之高。所以笔者建议,用户在选择宽带运营商的时候,还是应该尽量选择更为规范的大品牌为宜。另外,在签署协议之前,还应该仔细研读退费政策,签约合同最好保留。如果一旦自身权益遭到侵害,应立刻寻求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实际上,随着互联网经济大潮涌动,很多在传统经济时代没有遇到过的问题都随之出现。这也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将互联网因素考虑在内的原因所在。不过正所谓“乱世用重典”,面对一个新兴的经济环境,光有法可依还远远不够,还是应该加入必要的惩戒力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