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株洲《餐饮消费纠纷处理办法》草案

  23日披露的《餐饮消费纠纷处理办法》(下称《办法》)草案引发市民热议,针对《办法》提出的处理食物中有异物、用餐被误伤、衣服被弄脏等争议的方法,市民、餐饮企业纷纷发表了意见。

  争议1

  饭菜中有异物赔一倍还是十倍?

  条例:提供给消费者的食物中有异物,且消费者不同意撤换,餐饮企业应给予消费者该份饮食产品价格1倍的赔偿。

  市民观点

  朱先生:给消费者提供了不合格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争议2

  顾客在餐馆被误伤饭店要不要赔?

  条例:顾客在餐饮企业被误伤,餐饮企业不承担责任,但要帮助顾客维权。

  市民观点

  谭女士:在顾客发生争吵时,餐馆应及时介入,调解纠纷,防止事态恶化。顾客在餐馆被误伤,说明餐馆工作没做到位,餐馆应该担责。“我一开餐馆的朋友就遇到过这事,最后赔了2000多元。”谭女士说。

  餐企看法

  唐朝食府易总:餐饮企业只有劝解的义务,出现这种情况,餐饮企业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餐饮企业未在第一时间进行劝解,则可承担一部分责任。

  朱亭镇食府谢总:在消费者受伤严重的情况下,餐饮企业有义务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

  律师说法

  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谭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馆应为顾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就餐场所,顾客在餐馆就餐被误伤,是餐馆工作失误造成,应承担全部责任。作为消费者,既可以找餐馆理赔,也可以找伤害他的当事人理赔。

  争议3

  顾客衣服被饭店人员弄脏该不该赔?

  条例:因餐饮企业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酒水、油污等弄脏消费者衣物,餐饮企业应及时道歉,采取措施减少污蚀面积,不得拒绝消费者清洗衣物的要求。

  市民观点

  文女士:顾客若要求赔偿,饭店也不应拒绝,不过赔偿金额要考虑折旧价。

  饭店看法

  唐朝食府易总:若衣物确实无法使用,可以对其赔偿,但不会全赔。遇到这种事,餐饮企业首先要做的还是道歉及清洗衣物。

  朱亭镇食府谢总:可以全赔,但赔衣服的前提是衣物真的不能再用了。

  律师说法

  罗谭勇:因餐饮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顾客的衣服被损坏或折旧,顾客要求赔偿是合理的。赔偿金额应根据衣服的使用时间长短计算,如果是刚买的新衣服,餐饮企业应照价赔偿,但顾客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争议4

  定金高于50%是违法?

  条例:预定酒席,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定金总额不得高于宴席总金额50%。

  市民观点

  刘女士:如果一次预定几十桌,总金额就得上万元,如果收50%有点难接受。

  饭店观点

  唐朝食府易总:20%的定金偏低,虽然合同法有不超过20%的规定,但由于餐饮企业是个特殊的行业,它的前期准备和投入都比较多,而且有些产品的准备是一次性的。

  律师罗谭勇:根据《合同法》,收取的定金不能超过总金额的20%,因此《办法》建议的“不得超过总金额50%”违反了《合同法》。

  争议5

  非就餐者在餐馆摔倒餐馆该不该赔?

  条例:因借道通行、看热闹等原因在餐饮企业内摔伤,餐饮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观点

  孙女士:有人在餐馆内摔倒,如果是因餐馆地面有油污,不管摔倒者是否为到该餐馆就餐的顾客,餐馆都应承担责任。

  饭店观点

  朱亭镇谢总:发生这种事餐饮企业一般不会负责,但是餐饮企业出于人道主义可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伤者一般不会找餐饮企业的麻烦。

  律师说法

  罗谭勇:餐饮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场所,如果地面过湿或者障碍物未及时清理且未作任何警示,本身就是工作失误。摔倒者并非顾客,餐饮企业也应担部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