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环监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待考

  “按日计罚是个很大的突破,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这将有利于对环境损害的遏制,也有利于让环保执法硬起来。”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汪某说。

  国内时常有评论援引美国很多企业不敢违法的案例,观点认为,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

  “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一系列条款的提出,加大了执法的力度,“让老虎长出了牙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某说,近年来,我们出台了不少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环境质量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归根结底是执法能力出了问题”。

  姬某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这四个暂行办法是一套“组合拳”,企业应该算一算一旦违法真正的代价有多大。

  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行为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对于企业责任人也将实施拘留。“有关拘留的暂行办法由于涉及公安部门,目前正在协商中,将由公安部牵头发布。”胡静说。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姬某也承认,环监执法队伍的力量还很薄弱,“全国7万多环监人员,大部分是转业退伍军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姬某举例称,苏州市有4万多家企业,市县两级的环监人员有300多人,但环监人员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信访上,有些地方政府规定接到群众投诉20分钟到现场,但处理的绝大多数是油烟、气味等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一旦扣押企业设施设备,需要支付存放费用。而这对于本来就资金拮据的环保部门来说,难度很大。“为此,《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提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姬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