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注销登报需不需要法人本人去

  公司注销无需法人亲自去办理,只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