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5岁女童因输血染艾滋,官方称医院无过错

  卫计委:将给人道救助补偿

  杨闽红说,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并不存在过错。

  福建省血液中心副主任赖东生说,由于“窗口期”无法避免,但又必须输血,所以只能呼吁捐献更多的安全血液,献血者应具有健康的生活方式。

  福建省卫计委表示,将给予患儿人道主义救助补偿。

  患儿方的代理律师吴武萍认为,如果确实排除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而是“窗口期”感染,则应该由相关部门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对毛毛这类病人理应建立‘无过错伤害’的补偿机制,而非‘人道主义’救助补偿。这样才能共同解决‘窗口期’感染群体的问题。”吴武萍说。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78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经医疗输血(包括使用血液制品)以及商业采供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约为6万余人。据福建省卫计委透露,HIV抗体为阳性的陈姓献血者的血液还输注给其他两名患者,目前卫生部门正在追踪调查。因举证困难,难以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很多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面临困境。

  除艾滋病,据专家介绍,包括乙肝、丙肝、梅毒等都有“窗口期”。长期以来,对这些“窗口期”输血感染群体的补偿,尚未有明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