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腹部损伤评定标准
等级
标准
一级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四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五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级
1、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八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九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2。脾切除;3。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十级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2。脾破裂修补;3。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