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有外遇还对妻子实施家暴,妻子忍受30年诉离婚

  夫妻性格不合常吵打,以前为了孩子勉强度日,现在孩子已经成年,结婚30年后,寿县女子李某诉求离婚。近日,寿县法院办理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李某与代某于1983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按传统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事实婚姻关系。婚后生育三子女,现均已成年。2014年4月2日李某诉讼来院,要求与代某离婚。李某起诉称:原、被告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吵打,孩子还小时,为了孩子勉强度日,希望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感情能够改善。但事与愿违,被告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有外遇。李某认为现在孩子均已成年,夫妻感情也已完全破裂,遂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后主持调解,经调解后李某与代某达成协议,以和平分手的方式结束了这三十多年的夫妻关系。

  妇联:对家庭暴力事件实行零容忍

  “对家庭暴力事件实行零容忍。”近日,深圳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负责人称,市妇联呼吁全社会要强化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文明意识。

  “性别平等不仅要在法律层面达成共识,还必须落实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婚姻家庭领域。《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希望全社会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加大普法力度,共同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市妇联建议,遇到家庭纠纷时,夫妻双方要加强沟通,理性处理,冷静对待,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要激化矛盾。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求助亲朋好友进行合情合理的调解劝导,也可以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办基层妇联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

  遇到家庭暴力可拨打12338

  市妇联提醒市民,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报警,并保留家庭暴力的证据,要求警方依法对施暴者进行惩处。“近年开通的全国统一的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就是可以求助的一个途径,本热线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维权公益服务项目,欢迎有需要的妇女姐妹拨打热线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