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解读公务员交流方式?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总体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既包括在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交流,即在公务员队伍内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流和在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也包括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主要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及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等。

  交流的方式分为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三种。调任,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公务员交流制度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公务员的培养锻炼。实行交流制度有利于公务员相互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方法,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务员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有利于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创造新的成绩;有利于对公务员的合理开发和使用。二是合理配置人才。实行交流制度,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高层次公务员,又可以解决公务员队伍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懒散、老化、内部不团结或“近亲繁殖”等弊端。三是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可以从制度上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亲朋好友关系网的羁绊,有利于他们秉公办事、大胆工作,有利于公务员形象的维护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也有利于公务员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