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变更名字需要公示吗

  需要。因为公司已经更名了,需要去变更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它就是指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今天我俩见到的“公司公示”就是“公开告之”的意思,公司公示通常是公司管理人员任职前的公告,让公司员工知道任职事情、能够对任职人员作风问题进行监督。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果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