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罚是什么

  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2)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谨慎所致。如火车通过铁路道口不慎将路旁放置的废钢挂带在路轨上,造成列车颠覆。如果直接管理交通设备的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以致过失破坏交通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3)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未成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不构成本罪。

  (4)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行为人过失行为所引起,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对交通设施的损坏,会影响到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很容易造成更大的损失。若是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话,处罚要比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重,最高可以直接判处死刑。而在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情况下,最高也就是对犯罪分子处7年有期徒刑。而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甚至还有适用缓刑的可能。